浙商银行宁波分行2021-2023年度影视制作服务商选定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委托,就浙商银行宁波分行2021-2023年度影视制作服务商选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HZXD-NB20210800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入选家数 |
1 | 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的影视制作,主要包括企业宣传片、短视频、创意短片、歌曲MV摄制、活动拍摄、微电影摄制、网络视频或图片直播 | 两年 | 4家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2 特定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影视摄制等相关内容,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发售时间: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1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5.2、发售地点: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5.3、售价:采购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4、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并填写的报名函。
5.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6、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交至宁波市高新区文康路128号,浙商银行宁波分行12楼1203室。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23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
银行账号: 387010101400006416
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八、其他事项: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及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zcinda.com/)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九、业务咨询
招标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81855894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文康路128号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应小姐
联系电话:15957859201、0574-88138062
传真:0574-88138107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