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XZD-YZ-2022010
2.项目名称:2022年鄞州区交通执法队公路应急示警用具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10000元
4.最高限价:210000元
5.采购需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一 | 应急示警用具设备采购安装 | 一批 | 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210000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完60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到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所有供应商安排“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77700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