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工程,建设资金来 自市水务环境集团负责筹措,市财政根据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813万元,建设规模:(一)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规模为10万吨/天。(二)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工程以鄞州后西河与桑家河交汇处现状明楼北区生态补水管为起点。(三)新建DN1000输配管道沿桑家河河底往东敷设至沧海路西侧,长约685米,采用顶管与沉管结合方式施工。(四)管道自桑家河顶管斜穿沧海路至曙光北路南侧,沿路南侧机动车道往东至曙光北路尽头;再沿路尽头市政隧道管理所西侧、南侧围墙外通道至桑家河闸西侧下穿桑家河至世纪大道西侧绿化带;最终沿西侧绿化带至世纪大道综合管廊江南路始发井,长约793米,采用顶管与开挖结合方式施工。
2.3招标范围:包括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2.4服务期限:总周期为60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方案设计(含深化)为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及概算编制)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为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所有勘察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
2.6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约2003万元,具体以最终确认的设计概算为准。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三)其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00至2024年9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如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4 年9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 系 人:叶滨、许卫东
电 话:15957859201、0574-88138062
电子邮件:249983991@qq.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素波
联系方式:0574-8813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