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正处于“后峰会、前亚运”拥江发展的关键期,为巩固和提升G20峰会以来全市建筑工程环境治理成果,落实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徐立毅市长工作要求,高标准开展健康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和各类重大赛事活动保障工作,现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结合杭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文件依据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1号)
《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278号政府令)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关于调整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杭建文领〔2016〕1号)
《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杭建工发〔2017〕112号)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总要求,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打赢三大攻坚战中的污染防治战,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会议城市环境提升各项要求,通过构建机制、提升标准、严格执法、示范引领,强势推进“三严四化五到位”,努力实现建筑工程“7个100%”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水平,为高标准做好健康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评、重大赛事活动保障,推动杭州建设成为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做出积极贡献。
(7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干道100%硬化、出工地运输车100%冲净且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拆除工地100%洒水、暂不开发场地100%覆盖;三严:严格落实标准、严厉查处违规、严肃通报问责;四化:工地围挡整洁美化、工地出入口平整洁化、工地主通道按标准硬化、工地生活区卫生洁化;五到位:降尘硬件设施到位、裸土砂石覆盖到位、外架密目网安装到位、出场工程车辆密闭冲洗到位、文明施工网格信息公示到位)
三、基本原则
(一)治标为先、精准发力:立足当下,找准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短板。对症下药,制定各项管理措施并加以落实。逐步提高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推动全市建设工程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体为重、责任包干:建设工地各建设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建设工地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履行责任包干,形成企业把关、项目部自律的良性循环。
(三)市区联动、条抓块保: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标准,并指导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执法威慑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统筹协调并督促各街道发动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活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发扬民主、强化监督:充分发扬民主,促进民生,发动市民、学者、专家,群策群力共同监督和推动各项文明施工的标准落实、措施落实。
四、实施范围和工程分类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分为“重点区域”和“管控区域”。
1、主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余杭区、萧山区:重点区域范围为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快速路、宽度不低于30米的主要道路(含高架)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管控区域范围为除重点区域外的其他建设工程。
2、其余区县:参照上述标准自行划分重点区域和管控区域范围,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报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市扬尘办。
(二)实施要求:
重点区域要严格落实有关标准体系和各项工作要求。管控区域要推进落实有关标准体系和各项工作要求。
(三)建设工程分类
建设工程包含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设施修缮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施工便道和地面恢复)、拆房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含绿化迁移)、交通工程、水利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和管线迁改(恢复)工程。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78号市长令)和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等要求,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统筹推进:
(一)市建委(市扬尘办):承担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扬尘办)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市区联动、通报交办、工作会议、互学互看等工作机制的构建实施;负责开展全年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工作总结评价;具体负责制定和提升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组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创建和最美、最差工地围挡评选活动。
(二)市环保局:负责推进建设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运行,负责将扬尘管控考核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综合考评。
(三)市城管委:按照职能做好建筑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清洁运输督促工作;负责地铁建设施工围挡以外开放式通行道路和市政设施改善维护工程的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工作;负责报送本行业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对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市政工程施工围挡外施工影响区域,建立对各城区的城市管理考核体系。
(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明确集体所有土地上(含城中村)的征收房屋拆迁、收储用地整理等工程的扬尘治理标准体系;牵头开展对本领域工程扬尘治理的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负责汇总、报送、评价本领域各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市住保房管局:负责明确城市国有土地上(含城中村)的征收房屋拆迁和危旧房改善等工程的扬尘治理标准体系;牵头开展对本领域工程扬尘治理的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负责汇总、报送、评价本领域各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市园文局:负责明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含绿化迁移工程)的扬尘治理标准体系;牵头开展对本行业工程扬尘治理的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负责汇总、报送、评价本行业各区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对本行业工程扬尘治理的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负责报送本行业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
(八)市林水利局:负责明确水利工程扬尘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对本行业工程扬尘治理的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负责报送本行业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九)市人防办:负责明确人防工程扬尘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对本行业工程扬尘治理的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负责报送本行业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十)市信访局:帮助统计12345信访受理中有关工程扬尘方面的投诉处置情况,单列后转送市扬尘办。
(十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将政府投资工程的扬尘在线监测设施有关费用纳入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工地街道监督联建和民主监督经费。
(十二)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督促属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负责落实辖区内街道乡镇(包括下属园区管委会)明确属地网格监督员并开展文明施工民主监督;按照数字城管考核机制,开展日常对工地围挡外(含围挡)施工影响区域的扬尘管控巡查工作。
(十三)国网杭州分公司:负责落实电力工程的扬尘治理措施。
(十四)市城投集团:负责落实燃气、自来水、城市综合管沟、强弱电等杆(管)线临时迁改、恢复工程的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六、有关工作任务安排
(一)明晰相关标准体系。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体系总体由《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详见附件1)、《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应用图册》(详见附件2)、《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打分表》(详见附件3)、《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四化、五到位”民主监督打分表》(详见附件4)和《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民意调差问卷》(详见附件5)组成。市建委应加强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提升研究。其他各类工程可参考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体系,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建立本行业扬尘管控标准。其中,拆房工程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构建民主监督体系。建筑工程均应设置一个网格监督单元,由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监督机构监督员、街道网格监督员等网格要素构成。街道网格监督员一般应是工程所在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或数字城管人员,也可以邀请工地附近的党员、学者、专家或热心市民参与。网格信息可结合施工告示牌的设置,公示在工地入口处的围挡上。
为扩大社会监督面,市扬尘办将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工程文明施工市民监督APP等信息化手段,收集民主监督信息,及时听取民意,提供监管针对性。
(三)加强日常监管处置。各区级住建局和监督机构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按《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5年版)》严格执行)。监督机构对所辖建筑工程原则上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现场巡查打分,每日须进行远程监控“线上”巡查一次,截屏存档。对被投诉、“线上”巡查发现问题的建筑工程,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实。对监管中发现整改不力或群众反复投诉、媒体曝光的建筑工地依法进行主体信用扣分、行政处罚,并按照差异化管理要求对该工程的后续建设予以重点监管,加大巡查频次。
(四)开展比学互看活动。市扬尘办将在第二、三季度分别组织两次各城区层面的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互学互看大比武活动,营造全市主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比武项目对照清单,按不同行业、不同城区进行抽取,邀请业内专家和人民群众代表进行打分比武,树立典型,奖优罚劣。具体活动方案另行制定。
(五)推进党建标化引领。市建委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评选中,开展“百个支部结对百个工地”党建联建活动,加强建设过程管理,以党建和标化工地两个标准化建设,引领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全市建筑工程应评选标准化工地180个以上。开展建筑工程围挡美化大行动并开展建筑工地围挡评比活动(办法另行印发),
(六)开展年终评议考评。市扬尘办将根据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情况通报反映、群众反复投诉、媒体曝光和处置成效不明显的问题,邀请网格监督员和热心群众,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总结评价、评议,督促责任和监管主体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推动建立文明施工长效机制。
七、工作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具体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
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区级住建局和市质安监总站要根据要求,梳理当年项目清单,建立项目网格化管理人员体系。对所管辖建筑工程企业组织召开文明施工提升动员会,开展政策宣贯落实。
请各区政府于在6月5日前落实街道做好文明施工属地网格监督员确定至属地建设局,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区级住建局、市质安总站梳理在建工程清单及网格员要素,于6月5日前报市建委。6月5日之后涉及重点区后续新开、竣工的,在每月报送的《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6)中填报更新。
(二)实施阶段(6月6日至10月31日)
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区级住建局和市质安监总站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督查检查行动,实行信息月报制度,自6月起每月25日前做好《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7)报送。市扬尘办综合各方面信息,汇编通报,并择时组织开展互学互看大比武活动。
各区级住建局和市质安监总站要督促各建筑工地成立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工作小组,按照文明施工标准体系,进行自我检查和完善,开展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活动,集中力量做好健康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以及重大赛事活动保障工作。活动由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负直接责任,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
(三)总结评议(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区级住建局和市质安监总站认真回顾当年扬尘管控工作问题、经验和成效,于10月31日前书面报市扬尘办。市扬尘办将会同环保部门,结合月度信息报送和有关群众反映集中问题,召集各界代表委员对各单位、城区当年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主管部门,各区级住建局和市质安监总站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加强工作部署和组织领导,切实把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工作统一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认识中去,及时开展和落实好相关工作举措。
(二)加强宣传动员。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尽快将本次专项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传达到本行业领域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搭建网格化管理人员体系,确保专项行动如期启动并有序推进。
(三)加强监督管理。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问题未督促整改落实的监管机构要予以问责。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充分吸收和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经验,不断完善属地街道监督联建体系和民主监督机制,积极谋划建立建设工地文明施工长效机制,合力提升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
附件:1、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
附件一《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若干意见》.doc
2、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应用图册
3、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专项检查评分表
附件三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专项检查评分表.doc
4、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四化、五到位”民主监督评分表
附件四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四化、五到位”民主监督评分表.doc
5、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民意调差问卷
附件五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民意调差问卷.docx
6、杭州市建设工程网格信息要素表
7、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月报表
附件七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月报表.docx